鄄城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垃圾收集设备采购项目招
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鄄城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垃圾收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符合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1采购人:鄄城县环境保护局
1.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鄄城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垃圾收集设备采项目
1.4采购项目编号:HZCH-CG-JC140102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 人力保洁车、240L垃圾桶、垃圾侧装车;
三、标段的划分:
第一标段:人力保洁车;
第二标段:240L垃圾桶;
第三标段:垃圾侧装车;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货物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
4.6 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7 垃圾侧装车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或特种车辆)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车辆公告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5.1 报名时间:2014年1月 16日至1月22 日,上午8:30-下午5: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鄄城县古泉路南段,如家商务宾馆院内,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5.3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1)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书,同时具有制作厂家和代理商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有厂家负责产品维护、质保的承诺书;
6)所投标段的样品彩色图片材料;
7)垃圾侧装车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或特种车辆)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车辆公告证明;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菏泽日报》、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hzchzb.com/)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鄄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杨海洋
联系电话:18265028866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诚和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凤鸣
联系电话:13853092864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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