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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中医院眼科及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安县中医院眼科及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新安县中医院眼科及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实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1、项目名称:新安县中医院眼科及康复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2、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243-1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采购设备如下:

第一标段:眼科设备:

标段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第一标段

1

国内外知名品牌医用超声乳化仪

1

2

进口电脑验光仪

1

3

国内外知名品牌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仪

1

4

国产裂隙灯灯显微镜

1

5

国产心电监护仪

4

2、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

3、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包含拟投医疗器械;

3、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非制造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应提供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者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该项目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造商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显示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 年 1 月 15 日至 2014年 1 月 21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中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43795827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8613703329

传 真:0379-63901881 电子邮箱:cdly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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