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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运河路-南一路)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运河路-南一路)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登州路供热站北邻)筑金办公楼四楼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运河路-南一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3-50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单位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地点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内容为建设广州路(运河路-南一路)道路、雨水、污水和预埋工程等,道路长545米,道路红线宽40米,机动车道宽18米,路肩宽各2米;广州路与府前街交叉路口改造,约1400平方米。

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9.5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年1月14日-1月20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3年度或2014年度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或2014年度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复印件二份。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2份装订成册。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登州路供热站北邻)筑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贾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3557 7766555 18754604111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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