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獐子岛镇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长海县獐子岛镇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JBCG【2013】103
二、项目名称:长海县獐子岛镇中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教学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注: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以下产品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
2.1全高清自动录播系统: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授权;录播系统核心产品(所有软件、录播主机、嵌入式中控、全场景调音台、硬件导播台、录播机柜等)必须为同一品牌;录播系统(资源管理平台软件、教师专业发展平台软件、高清自动录播软件、录播管理平台软件、智能定位跟踪软件、智能导播软件)应具有国家级机构签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录播管理平台软件需提供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报告;
2.2体质测试系统: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授权;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3心理咨询系统: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授权;提供软件著作权;产品通过相关机构的专业检测和鉴定,并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
3、在最近一年内本市具有3个或3个以上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本地服务的能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③同类项目业绩、④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⑤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2014年1月14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止,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16:30(周六、周日休息)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海分公司(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1#2-1-1)。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2月8日9:00时~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2月8日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采购人: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晓明 电话:0411-39377850 传真:0411-3937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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