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南路100号等大楼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重庆南路100号等大楼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PZFCG13-10313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南路100号等大楼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上海市黄浦区区政府(重庆南路100号)等大楼保洁服务物业地址包括:1、重庆南路100号;2、黄浦区政府办公老大楼(重庆南路139号4号楼6号楼);3、巨鹿路137号办公楼;4、淡水路325号统战部办公楼;5、政协办公楼(重庆南路139号2号楼、3号楼);6、淡水路464号办公楼;7、人大办公楼(重庆南路139号1号楼、5号楼)。
服务期限:2014年度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资金:360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有清洁、保洁;
2、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市容环卫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行政许可事项须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记录、无负面影响记录;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方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在投标文件最前面,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市容环卫经营性服务资质证书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1日9:30-11:00,13:30-16: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河南南路784号403室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可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4年1月22日上午10时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由用户单位统一组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1月23日14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下午4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7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
十、开标:2014年2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瞿溪路801号505举行开标仪式。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南路784号407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黄欣文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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