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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2012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西平县2012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平县201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已经 驻农办[2012]72号文件及驻财办预[201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西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PGC-2014-003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区位于西平县谭店乡周范社区

2.3总 投 资: 500 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其他补充内容。

2.6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

新修混凝土路5015平方米

C25砼路面厚18cm,3:7石灰稳定土基层压实厚度20cm;

排水涵管外径1.2米内径1米II级管和外径0.8米、内径0.7米II级管。

砖混结构检查井深2米,宽1.1米,长1.5米;路缘石为Lxbxh=1000mm×120mm×350mm混凝土C30路缘石

第二标段

新修混凝土路5015平方米

第三标段

新修混凝土路5015平方米

第四标段

新修混凝土路5015平方米

第五标段

新修混凝土路5014平方米

第六标段

新铺埋内径1米排水涵管660米,新修建砖混结构检查井28座

第七标段

新铺埋内径1米排水涵管660米,新修建砖混结构检查井28座

第八标段

新铺埋内径0.7米排水涵管719米,新修建砖混结构检查井32座,道路两侧路缘石头1735米

第九标段

新铺埋内径0.7米排水涵管719米,新修建砖混结构检查井32座,道路两侧路缘石头173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标段至五标段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六标段至九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截止日期应同报名截止日期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投标截止日时未超过两个月的均为有效证明)

2. 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截止日期应同报名截止日期

4. 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

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4.6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最多可投报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4年1月13日至 2014 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 号:1007335698900100011000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付证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2月18日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西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839908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5803840501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0396—6269993

                          201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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