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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偃师市市级“公务灶”定点饭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年偃师市市级“公务灶”定点饭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中共洛阳市纪委洛纪发【2013】10号文件精神,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偃师市财政局委托,就偃师市财政局2014年偃师市市级“公务灶”定点饭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4年偃师市市级“公务灶”定点饭店项目;偃师市区域内共定点2家清真饭店:试行一年(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招标编号:TAHP-2014-005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清真餐饮企业,也可以是同时经营旅店业的餐饮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户;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的处罚期内;

4具有良好“公务灶”接待的服务条件。具备“公务灶”接待服务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餐厅(含包间)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仅指客人就餐的餐饮区域,下同)。

5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6有餐饮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7所雇用的厨房、餐厅从业人员均有卫生监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并经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提供8人的健康证明原件);

8有消防监管部门颁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意见书》或2013年度消防部门年度检查记录证明;

9经营旅馆业的,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10具有洛阳市县(区)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颁发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11有与银联机构签署的证明可刷银联卡的协议或证明;

1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免费领取。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大饭店14楼写字间1402室登记并获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时。

六、谈判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温主任

电 话:0379-67716599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0379-632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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