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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地籍调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单位为宁陵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陵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共计14个乡镇,368个行政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土地面积约126.582平方公里。主要工作内容是:(一)地籍调查,分外业调查(归属调查、实地调查)和内业处理两部分;(二)数据库建设;(三)登记发证。

项目地点:宁陵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2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外业、内业一标段总面积30.1153平方公里,80个行政村。(包括:柳河(12.6254)、27个行政村,孔集(9.2343)、28个行政村,赵村(8.2556)、28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合并建设数据库、软件购置;图件印制和报告编写印制;土地证书购置;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二标段:外业、内业二标段总面积22.6399平方公里,56个行政村。(包括:城关(0.5426)、5个行政村,城郊(11.277)、28个行政村,石桥(10.8203)、23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三标段:外业、内业三标段总面积16.4269平方公里51个行政村。(包括:乔楼(9.0377)、29个行政村,程楼(7.3892)、22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四标段:外业、内业四标段总面积20.4961平方公里66个行政村。(包括:逻岗(10.2475)、31个行政村,阳驿(10.2486)、35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五标段:外业、内业五标段总面积15.6366平方公里49个行政村。(包括:刘楼(8.1758)、22个行政村,张弓(7.4608)、27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六标段:外业、内业六标段总面积:21.2672平方公里,66个行政村。(包括:华堡(12.5883)、41个行政村,黄岗(8.6789)、25个行政村)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村庄用地内部每宗土地和未划入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采用1:500比例尺为主,进行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装订成册等工作。

第七标段:质量监理总面积:126.582平方公里。负责外业权属实地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审核等工作。

2.3工作内容:

2.3.1、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以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范围内和2012年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范围为基础,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形成权属界线、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该项调查称为村庄地籍调查。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地籍调查资料,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村庄内的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2.3.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在全县范围内,查清独立于城镇、建制镇、村庄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独立工矿企业用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形成权属界线、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地籍调查资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3.3、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地籍更新调查

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图斑内国有土地按照《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进行调查、建库,集体土地可依照原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进行更新补测。

2.3.4、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的原则,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卡,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发证的宗地,只登记,不发证。

2.3.5、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等。

2.3.6、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全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立与上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3.7、监理服务

对服务项目各标段工作内容权属调查、地籍调查、使用权确权、数据库建设、登记发证等全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理。监理权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5 质量要求:通过省、市级有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3.3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城镇地籍调查项目、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等相关工作;监理需有相对应的监理工作业绩;

3.4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且具有承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3.5拟报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项目服务与监理不能同时中标,投标人最多可以就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需装订成册)参加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7814621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3836885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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