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2]197号文、桂水规计[2012]20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0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招标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4] 号 ,现对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境明水电站、勒黄水电站。
交货地点: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境明水电站、勒黄水电站。
招标范围:桂林市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控制保护设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4个标段。
Ⅰ标: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
Ⅱ标: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电站附属设备。
Ⅲ标: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
Ⅳ标:龙胜县镜明、勒黄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6KV高压开关柜。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如因施工进度滞后,业主要求推迟供货时,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不增加费用,但业主必须提前15天通知承包单位)。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Ⅰ标投标人为注册生产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营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的供应商(代理商)。Ⅱ标投标人为注册生产水电站附属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营水电站附属设备的供应商(代理商)。Ⅲ标投标人为注册生产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营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的供应商(代理商);Ⅳ标投标人为注册生产6KV高压开关柜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营6KV高压开关柜的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所需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指投标截止前三年)I标有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等产品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近3年(指投标截止前三年)IV标有6kV高压开关柜的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等产品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注:未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成套设备供应商,可按桂水招标[2013]9号文的要求可先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1 月20日至2014年1月 24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办公楼三楼办公室)。
发售人姓名:唐权 吴工 电话:0773-2831282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Ⅰ标投标人为供应商或代理商时需同时提供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的销售(或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Ⅱ标投标人为供应商或代理商时需同时提供水泵、阀门、空压机、滤水器等产品的销售(或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Ⅲ标投标人为供应商或代理商时需同时提供机组LCU屏、公用LCU屏等产品的销售(或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Ⅳ标投标人为供应商或代理商时需同时提供6kV高压开关柜、励磁变压器、低压配电屏等产品的销售(或代理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注:未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成套设备供应商,可按桂水招标[2013]9号文的要求可先参与投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审验后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存档),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桂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4年 2 月 12日上午10:00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办公楼三楼)。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地 址:龙胜县兴龙西路20号
邮 编:5417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73-7512306
传 真:0773-75123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唐权
电 话:0773-2831282
传真: 0773-2831282
E-mail:glhy666@163.com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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