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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救灾面粉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救灾面粉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救灾面粉项目

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4]102号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救灾面粉项目,采购特精粉,50斤每袋,共计100000斤,送达河口区六个镇(街道)指定位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8.6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德盛街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3657190

三、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报名地址: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报名联系方式:(0546)3886086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所投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6日下午17时止(正常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获取方式: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获取谈判文件PDF版。

六、提交报价文件及证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00时

谈判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1室

谈判保证金:拟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于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可交纳现金、电汇等,但谈判保证金必须到账后,行政服务中心楼409室出具保证金收据(无保证金收据取消谈判资格)。不按时交谈判保证金的,取消谈判资格。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中途弃标、投标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谈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且无其它争议,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每周周一和周五两天无息退还。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魏女士

电 话:(0546)3631057 3657190

传 真:(0546)3880256

监督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口区公证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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