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孙吴县5万吨小麦专用粉扩建项
采购项目编号:ZZZB[2014]002号
孙吴县5万吨小麦专用粉加工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孙吴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孙吴县人民政府采购办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本次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孙吴县5万吨小麦专用粉加工扩建项目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磨粉机11台,包装设备4台,其中:普粉打包机2台、配料秤1台、混合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设备一览表
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品 目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磨粉机
MME10×2,单机功率15千瓦。
台
11
2014年04月30日前
孙吴县隆凯面粉加工有限公司
2
普粉打包机
BT-740A,单机功率2.6千瓦。
台
2
3
配料秤
2吨。
台
1
4
混合机
2吨,单机功率4千瓦。
台
1
1.3技术要求
1.3.1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由采购人验收。
1.3.2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质保期为一年,终身免费维修。
1.4计划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48.50万元。
1.5交货时间:2014年04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对使用设备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1.6交货地点:孙吴县隆凯面粉加工有限公司。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2供应商必须是所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
2.3要求供应商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要求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3.1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安装、培训、检测、售后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2.4参加投标的代表如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10日至2014年01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孙吴县政府采购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20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孙吴县政府采购大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孙吴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
联 系 人:夏泰吉
电 话:1384639825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宏旭
联 系 电 话:18604566000
201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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