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学校食堂改造餐炊具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学校食堂改造餐炊具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ZB-HB-1315-CG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学校食堂改造餐炊具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制造商、供应商参加竞标。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学校食堂改造餐炊具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餐具、锅灶等食堂设备一批
4、采购范围:全部设备和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
7、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竞标制造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1、制造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制造商、供应商应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在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业主)无任何隶属关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近三年已完供货业绩;
6、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非本地注册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相关证明;
7、投标人必须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8、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竟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须知:
制造商、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验证,提交加盖制造商、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桐花巷新东方学校三楼306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39392818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92-2233000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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