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家俱采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委托,对“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家俱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XCJQZ(2013)CG022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投标人的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2012年度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③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活动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供应商; ④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 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8日9 :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及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8、采购人联系电话:杜老师 联系电话:18959902200 9、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3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格式,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不予接受(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苑5#办公用房102 电子信箱:ZZCJQZ@126.com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983298 传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小占小沈 收款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帐号:3500 1656 0070 5250 6246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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