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泉州市无线电检测公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QZ2013207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无线电检测公共平台二期增补设备采购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本项目合同包1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元),合同包2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4年02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13559527287。
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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