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高创中心10KV配电设备与施工采购信息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项目名称:
第一标段:莱芜高新区高创中心10Kv配电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莱芜高新区高创中心10Kv配电施工采购
(四)项目编号:CGFA2014001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划分和中标人的数量: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莱芜高新区高创中心10Kv配电设备采购;第二标段:莱芜高新区高创中心10Kv配电施工采购。每个标段分别确定壹名中标人,共确定两名中标人。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格的生产商且其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
(4)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报成套配电箱必须已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须出示有效期内的3C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具有IS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第二标段:
(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地点、报名时间及要求:
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派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第(七)条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于2014年1月7日至1月13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到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招标代理部(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南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莱芜诚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南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 吕 鹏 联系电话:15006812727 传真:0634-6216753
电子邮箱( Email):1957546703@qq.com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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