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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3年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五期项目石卡镇鹤

1.招标情况

本招标项目2013年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五期项目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由贵港市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13020471),招标人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3年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五期项目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工程

项 目 编 号:YLGGG20142001-QT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

招标范围:A标段为2013年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五期项目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工程84户农户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外立面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B标段为2013年覃塘区城乡风貌改造五期项目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工程75户农户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外立面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

项目规模:A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外立面改造面积约31284.6m2。

B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鹤心村垌心屯,外立面改造面积约28640.47m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月8日至 2014年1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中打印有效的备案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并现场核查证件原件,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招标监督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7200 邮 编:537100

联 系人:谢国华 联 系 人:孔彬蓓

电 话:13347676608 电 话: 0775-4569690 、4565100

传 真: 传 真:0775-4565816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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