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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第5标段竞争性谈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第5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谈判人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谈判。

2、工程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4】001号

2.2 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2.3 建设规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2013年公租房(一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其中第五标段:E楼,建筑面积约5666.67平方米的工程施工工作

2.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3、谈判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作(含变更)。

4、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购买谈判文件要求:

5.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企业请于2014年 1 月 8 日- 1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近两个月以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公章)

5.3 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谈判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4 谈判文件(含图纸)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始谈判时间:2014年 1月 16 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谈判网》、《河南谈判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谈判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663030069 电 话:0371—65585905

9、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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