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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2013年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普兰店市2013年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HYCG14-P02

二、项目名称:普兰店市2013年5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三、招标内容:

1、普兰店市大谭街道大邹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2、普兰店市杨树房镇胡家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3、普兰店市杨树房镇战家村等5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土地平整、改良土壤、田间道路、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四、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不良记录、不良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新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兼投不兼中。

五、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4日,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资格证及职称证;并提供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企业注册所在地办理);外地企业(辽宁省外)开标前须办妥入辽手续并取得《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套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八、招 标 人:普兰店市国土资源局

九、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铸萱、韩忠金

电 话(传真):0411-86867182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405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帐 号:3400200609300011695

十、监督单位: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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