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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德市公安局建德市公安局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建德市公安局委托,就建德市公安局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JD2013B分散-019-2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现场执法记录仪一批

序号

标的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现场执法记录仪

150.0

33.0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建德市新安江镇东洲商务1906室

3、询价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 09:0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建德市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室(国信路116号)

七、报价时间:2014年1月16日 09:00

八、报价地点:建德市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室(国信路116号)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5日 16时3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交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全 称:建德达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新安支行

银行账号:19070901040001459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人应提供的现场执法记录仪必须满足本次招标文件采购的配置和技术参数,并确保能与原正在使用的警翼WS03型数据采集工作站和管理系统的兼容。在杭州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的售后免费保修及免费现场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建德市新安江镇东洲商务1906室

联系人:王艳琴

联系电话:0571-64093998

传真:0571-6409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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