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机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HP-C321300351467-1-1
采购人名称:南宫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南宫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新华北路天一广场C座1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138577;
采购内容:便携式彩超机一台;
采购用途:医疗设备升级更新;
项目实施地点:南宫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供货周期: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规定应具有的)。
3、代理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国家规定应具有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接受一个单位报名,如有冲突时以第一个有效报名的单位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前来报名的投标人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务必清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制造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7日9:30
开标时间:2014年1月27日9:30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周帅、刘玉龙
联系方式:0319-3138577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张春光 电话:0311-86960198
本公告发布媒体:南宫市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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