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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关于爱店镇综合市场和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招标项目爱店镇综合市场和口岸建设拆迁安置区项目一期土地平整工程已由宁发改字【2013】25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明县爱店镇云天大道旁,要求工期: 120 日历日。

2.2招标范围及内容:由招标人提供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平整工程(招标人另行委托工程除外)施工。

2.3项目编号:GS(ZD)2014001GNM

2.4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报名有效期内的介绍信、委托书及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区外来桂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上岗证书及其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在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4.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确定时间为准。

4.3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厅

4.4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财政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71-8634066 电话:0771-2801938

传真:0771-282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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