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
一、采购人: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007号
二、项目名称: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2022013043
预算控制价: 60 万元
三、采购内容(范围):
中央空调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品牌要求:格力、海尔、日立。(具体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工。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或销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
所投设备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月14日9:00整。
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资料:
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劳动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至采购文件指定账户。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报名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肥城市政务信息网》(www.feicheng.gov.cn)、《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cprtc.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538-3232681
采购人: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郑宗鑫 电 话:13325270899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建 电话:0538-323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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