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2-201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委托,就关于2012-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谈判文件编号:ZJOB2014-FW021-ZFCG0866
一、采购人:金华市畜牧兽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12-201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标人的资信标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供精站(生猪养殖场除外),并在金华市本级境内生产猪精液的供精单位;
3.具有将成品精液每天安全运达项目内乡镇,并在相应乡镇设置精液发放点的能力,发放点要求配置恒温箱、显微镜、通讯等必要的精液贮藏、检测设备和信息处理设备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
4.如果竞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次采购项目谢绝竞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其他条件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交纳到指定账户。
注:以上所需的证明文件作为资信证明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14年1月6日至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竞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适用);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止,提前半小时开始递交竞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2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媛媛 电话:0579-82050038 传真 0579-82068009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