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已由广西壮族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3]13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招标编号:DHGGFG2014001 2.3 项目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广西国营西江农场七分场地界内、贵港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东北角。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主要建设医疗废物焚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置工艺。 2.5 交货期:根据土建施工进度,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 40日内分批交货,货到施工现场后具备安装条件的60日内完成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操作培训、交付业主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合法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能够完成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的生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工程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6日至1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财政局东侧三楼)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同时必须携带原件核查。) 4.2 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整套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www.ggjs.gov.cn)、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及其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 邮 编:537100 联系人:谢工 电 话:0775-0775-4596992 传 真:0775-0775-4596992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5-4569097 传 真:0775-4569097 电子信箱:dh4569097@163.com 招标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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