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南海社区南区采暖(燃气壁挂炉采购与安装)工程二次
鹤壁市淇滨区南海社区南区采暖(燃气壁挂炉采购与安装)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南海社区南区采暖(燃气壁挂炉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淇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南海社区南区采暖(燃气壁挂炉采购与安装)工程。
2 、招标范围:输出功率≥18KW板式换热器天燃气采暖、热水用炉共计972套;
输出功率≥15KW板式换热器天燃气采暖、热水用炉共计262套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总 投 资:约 500 万元。
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具有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燃气供热专业委员会 2013 年授予的国内十大品牌;
5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6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 、参加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 228 号 513 房间报名。
2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燃气壁挂炉国内十大品牌荣誉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 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 228 号 513 房间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92-36233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先生
电 话: 0392-218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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