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邮政局信报箱采购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兴县邮政局委托,就信报箱采购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325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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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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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报箱及便民公示栏寄退信箱采购项目 |
11026(室外立式信报箱占95%、附墙式信报箱占5%), 便民公示栏寄退信箱240个。 |
132.312万元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取得浙江省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报箱生产监制证。
2、需提供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 13:30
六、投标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七、开标时间:2014年1月20日 13:30
八、开标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93080586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取得浙江省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报箱生产监制证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提供)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7、需提供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小纪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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