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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机场东路、长安路、金堡路路灯

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机场东路、

长安路、金堡路路灯供货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35-6905820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9 传真:0535-659307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机场东路、长安路、金堡路路灯供货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海逸)货物2014003号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机场东路、长安路、金堡路路灯供货采购,共为3个包。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

术指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机场东路10米双杆双臂路灯及16米高杆路灯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灯杆(10米)、灯具(150w、250w及400w)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所投镇流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4.代理商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长安路12米高低叉路灯及16米高杆路灯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所投灯杆(12米)、灯具(150w、12米高低叉路灯及16米高杆路灯的400w)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所投镇流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4.代理商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

金堡路14米双臂路灯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灯杆(14米)、灯具(150w、400w)产品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所投镇流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4.代理商所投灯杆、灯具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报名时间及购买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

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14年1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冯亮

招标代理机构:杨巧萍 栾悦鸣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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