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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冷却塔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

发布日期:2014年1月3日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冷却塔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冷却塔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H-2013-1114

三、采 购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9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10:30分

开 标 时 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10:3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刘宇

电 话 :010-64956207-8005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日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2】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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