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仪器设备、防护救援装备及大屏
一、采购人名称: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代理采购机构名称: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执法仪器设备、防护救援装备及大屏幕视频会议系统改造
编号:SDJZ201321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以下5个包,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A包:监督检测设备,包括:常用量具、高精度电子万用表、数字湿温度计、数字风速仪、GPS定位仪、便携式多功用气体检测报警仪、激光测距仪、对讲机、地质罗盘仪、防爆型静电测试仪(带报警装置)、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便携式数字式测尘仪、精密噪声声级计;
B包:办公设备一宗,内容包括:PDA、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C包:安全防护一宗,内容包括: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
D包:救援装备一宗,内容包括:便携式氧气自动复苏机、防爆型头戴式照明灯、抢险救援服、跌倒报警仪等;
E包:危险企业远程视频传输显示硬件设备改造及软件平台升级。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A包涉及矿山、职业危害、高危场所等检测设备须取得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
4、C包防护装备生产企业需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产品除外);
5、E包能够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原有的视频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6、各包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9、向代理采购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采购文件:
1、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6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3、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身份证。
4、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时间:2014年1月9日14时30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2014年1月8日16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公对公)形式递交人民币A、B、E包4000元/包,C、D包2000元/包投标保证金。电汇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
开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联系电话:0539-5080850/0539-5080858
十、本项目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39-2905761
临沂市沂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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