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对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编号:BFZC2013--AG--32
二、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将确定宝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协议供应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器设备类,包含电视机、电冰箱、空气调节设备等
第二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类,包含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一体机、监控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等
第三标段:家俱类,包含办公家俱、宿舍家俱、其它家俱等
第四标段:公务印刷类
第五标段: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办事处、公司、分公司;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税务登记证;
(3)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报第五标段的单位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在宝丰县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
(11)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保险经营许可证(第五标段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等。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宝丰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及电话:常女士 0375-3890368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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