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采购复印机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采购复印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朝阳区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格为196.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交付地点
复印机
60套
30日历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注:本项目不接受整套进口设备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制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9日截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
联系人:马佳联系电话:010-8595378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100044)
联系人:张云良、王超联系电话:010-88354433-517/751
传真:010-88356019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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