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小洲村综合整治及保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小洲村综合整治及保护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1113N3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小洲村综合整治及保护规划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12(城市规划)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372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3、供应商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单位资质;
4、供应商需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5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1月13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九、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1月14日13时30分至2014年1月14日14时0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14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14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陈小姐、王小姐
电话:020-87258495-933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05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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