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指挥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指挥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指挥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谈判[2013]002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1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单位要求:
6.1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6.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和安装资质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
6.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电梯安装、维修、改造C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操作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7日—— 2014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联系人:张女士13503809380 0373-5595956
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报名受理室)。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月16日 上午09:30
九、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汽车站院内2楼开标室)。
十、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戚先生 1390380958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3-5595956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0373-3053023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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