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阳市安阳县珠泉河省道221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安阳县珠泉河省道221至珍珠泉汇入口上游100米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以豫水行许字【2012】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安阳县珠泉河珍珠泉汇入口上游100米至省道S221线(桩号1+780~0+000),全长1.78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1.33km,新建提防0.41km,两岸岸坡护砌2.66km,拆除重建生产桥2座,新建穿堤涵闸2座;
2.2建设地点:安阳县境内;
2.3项目总投资:约993.03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0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1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财务及信誉良好;项目总监需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不能有在建工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格、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备案,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
3.4投标人应提供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日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备案并从中心网站(www.a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安阳市平原路北段8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注意事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已经运行,潜在投标人须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或拨打电话0372-3387737咨询。(参加项目投标的委托人及项目总监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人员一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2-36962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18317786704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水利局
电话:0372—3696240
电子邮箱:ays16255@163.com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159号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387729
招标人:安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代理公司: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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