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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阳阿乡河窑新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3GB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阳县阳阿乡河窑新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原阳县移民安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的名称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原阳县阳阿乡河窑新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一标段:原阳县河窑新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二标段:原阳县河窑新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一、二标段均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 原阳县阳阿乡。

2.3工 期 要 求:一、二标段: 6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1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7)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资质:

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上资质等级,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除外,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不良记录在有效期的除外,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具备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按公告规定时间携带:

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2013年 12 月3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 20 日9时30分,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8050 原阳县检察院:0371-7585571

原阳县监察局:0373-7586651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166

原阳县审计局:0373-758625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移民安置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37377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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