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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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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本中心组织招标的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LED照明节能改造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W13171),现对其招标文件修改及延期作以下调整:

一、招标文件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初审表》“资格性检查表”第6项及招标公告相关条款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LED灯管、LED球灯泡、LED灯筒必须全部是《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2、由于本项目是单纯的产品采购项目,并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故不能限定投标人必须具备发改委备案资格,但发改委备案资质可增加打分标准,即:《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第2条的第2项修改为“投标人列入国家发改委备案企业名录得50%,没有不得分”。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初审表》“符合性检查表”第4项及招标公告相关条款现修改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信息》技术部份中第1项“LED灯管芯片”的评分准则第2项修改为:根据LED灯具配套芯片的品牌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分为四个档次,最优者得60%,其余每个档次相应下降15%。

5、《评标信息》技术部份中第5项“LED灯管功率因数”,由于LED灯管的打分技术标准是影响灯具质量的主要参数,所以要重点体现,第三方监测报告如“标杆产品监测报告”里都有明确。所以本条款维持不变。

6、改造资金筹措计划是指投标人产品资金的准备,主要体现投标人的供货保障能力,现更改为“产品资金筹措计划”。

7、《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份第2项的“企业资质及认证评价”删除 “①投标人具有市级建设局以上(含)颁发的三级机电以上(含三级)安装资质得50%,没有不得分”条款。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扫描件,若未能体现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内已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年检(年审)签章,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文件,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项目延期开标,原定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 09:30时开标,现延期至2014年1月9日上午 09:30时,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1月8日上午 09:00时;项目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延期至2014年1月4日下午18时;项目答疑回复时间延期至:2013年1月6日。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注意:请各投标人注意网上相关公告、答疑,并及时投标,以免影响项目投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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