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P201301156河北商贸学校电脑、文印设备、钢琴电子琴等二次公
采购人名称:河北商贸学校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明刚 电话:0311-878214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王聪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本项目联系人:苏旭 联系电话:0311-87908673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采购内容:A包:笔记本120台 台式计算机50台等一批文印设备 C包:钢琴3台 电子钢琴6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河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传真:0311-87908679。
资质要求:
1、A、C包投标人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2、A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A包700元, C包2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的可以直接换领。
投标时间:A包:2013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9:00
C包: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A、包: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
C包:2013年11月2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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