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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文化馆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PXZC-A- 2013882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文化馆设备购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持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三年有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

4)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以后);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B区1号楼6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以后);⑥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文化系统)每年至少1份、3年至少5份的有效供货合同。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进,七楼)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垂询电话:0375-2206385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B区1号楼601室

7.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新华区文化旅游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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