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11至13标段、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张得乡、小吕乡两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许昌市财政局和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以《许财预指[2013]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截止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11~13、39~44标段)的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
2.2工程编号:JSGC-F-006
2.3工程地点:禹州市张得乡、小吕乡两个乡境内
2.4工程规模:包括张得乡和小吕乡两个乡,项目涉及到张得乡9个行政村和小吕乡25个行政村;本工程(第11至13标段、第39至44标段)监理标预算资金约为16.5万元。
2.5招标范围: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11~13、39~44标段)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设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具备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4.3联系电话:0374-8278101。
5.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5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5.7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三月的工资表原件;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投标企业项目总监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12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121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4-8162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4-8236188
10.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374-8162004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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