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选汝南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用花生品种
关于公开推选汝南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用花生品种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豫财贸[2013]118号)精神,我县继续申报《201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项类项目》。为对该项目所需的花生种子品种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推选,现将推选企业有关要求公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选。
一、参选企业资质条件
(一)供种企业须具备生产经营花生种子的资格,具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二)生产规模、加工设备、检验仪器、贮藏保管设施、技术人员、营业场所等须符合《种子法》有关规定;经营业绩和信誉良好;两年内,未经营假劣种子、无品种侵权行为和因种子质量引发的严重问题的记录。
(三)种子来源合法,生产供应的种子应证件齐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保护品种种子须有品种权人证书或生产经营授权书。
二、报名须知
参选企业前来报名时,需携带《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品种权证书》原件或《生产经营授权书》及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法人委托书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到县农业局业务股报名,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汝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评选办法
(一)陈述。由公司负责人向评选委员会陈述。陈述主要内容:公司的优势;种子的优势;价格的优势(强制规定:不管招标价格如何,但合同价格低于全市此项目招标种子平均价格);技术服务的优势等。
(二)评选。由评选委员根据公司陈述进行投票,每个委员只能投三个品种,多投无效。
(三)确定。评选委员会按得票多少,排出前三名,确定为我县201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花生种子品种。供种面积按得票比例确定。
(四)承诺。种子公司要按陈述条件向县农业局、财政局作出承诺。承诺书要加盖公司印章。
评选出的品种和面积只是作为县农业局、财政局上报项目的依据,最终确定以省财政厅批复为准。
五、评选日期和地点
评选日期定于2014年1月3日上午9:30,地点在县农业局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金象 电 话:13639812736
汝南县农业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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