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鹤壁市山城区抗旱服务队抗旱物资设备购
鹤壁市山城区抗旱服务队
抗旱物资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鹤壁市山城区抗旱服务队物资购置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与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名称、资金来源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抗旱服务队抗旱物资设备购置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与自筹
2.3采购编号:XWZBSCCG—2013—01
3、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拉水车两辆,移动泵车一辆
二标段:各种水泵50套,半固定喷灌设备3组,各种电缆4700米,各种输水管道29000米。
(注:详细采购清单见招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 11 月1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鹤壁市山城区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七楼(山城区建设街15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1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现场登记备案;
6.2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6.3 税务登记证副本;
6.4 组织机构代码证;
6.5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6 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2-26706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92-3288088 136339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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