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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大气实验室设备及相关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大气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1115HG302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大气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共201.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预浓缩仪(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包组二:动态稀释仪(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包组三:气质联用仪(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包组四:离子色谱仪(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预算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38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34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82.1万元

包组四:人民币47万元

3、交货期:除特别说明的设备外,各包组中的设备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工期为3天,相关的人员培训不少于3天,培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运行需要灵活安排。

4、交货地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内指定位置。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6、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如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交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由非制造商出具授权函的,需提交授权函出具机构具备授权资格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交有效的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4日起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室

九、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包组一:人民币0.3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0.3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0.8万元

包组四:人民币0.4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8354 8669

传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131-302F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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