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化学药品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委托,就化学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3】-03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1 |
化学药品采购 |
1.0 |
批 |
6.5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项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
2、经销商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0元整已提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备U盘)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三)拟投标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提供该项目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经销商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0元整(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4日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月14日13:30时整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0/cxxztb/
九、业务咨询:
代理公司: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伟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
采购单位:长兴县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2-6228284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长兴县采购办,联系电话:0572-6037050
单位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015981000350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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