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3年12月24日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687
1.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智能立体停车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货物及服务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智能立体停车设备
批
1
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原件及复印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五层及以上升降横移式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5.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上午09:30
7.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的制造商;
2) 投标货物在国内销售业绩优良且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 按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办购[2007]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含2000万元)。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具有项目实施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五层及以上升降横移式机械式停车设备)。
9.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100米路东)。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招标五部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张晨旭 宋武 电 话:0371-65933584
传 真:0371-65933584 电子信箱:zhaobiao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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