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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环卫服务项目已经上级批准。资金已落实,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环卫保洁面积约751600㎡

2.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3项目性质:环卫保洁服务

2.4项目地点: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

2.5服务期限:1年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辖区内的环卫保洁服务

3.2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面积39.62万平方米)范围古城路北侧绿化带以南,龙门大道以东,长夏门街(不含)以西,展览路(含)以北。

二标段(面积35.55万平方米)范围为长夏门街(含)以东,古城路北侧绿化带以南,焦柳铁路以西,新建钱江路东段(含)以北。两标段均不含村庄道路,不含开元大道。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度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开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与稳定的技术管理队伍,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时间、地址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 12月 23日至 2013 年 12 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洛阳市玻璃厂路9号(中州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天力大厦1319室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验原件,留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单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2976915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传真:0379-6529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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