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
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3]N68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B[2013]N682号
2.2 项目概况: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涉及洛阳市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外的5个乡(镇),共计71个行政村,项目面积约32.6平方公里。
2.3 招标范围:洛阳市伊滨区(城市规划区除外)的5个乡(镇)3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4招标内容及工作任务
2.4.1招标工作内容:
发证登记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4.2工作任务: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中地籍总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完成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完善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提升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水平。
2.4.3工作内容:
2.4.3.1 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每个农村居民点内部每宗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满足土地登记的要求,也称为村庄地籍调查。采用相邻各方指界并签字盖章确定各自的权属界线,界线指认结果和宗地草图作为权属调查结果。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是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城市(地类代码201)、建制镇(地类代码202)、村庄(地类代码203)、采矿用地(地类代码204)、特殊用地(地类代码205)范围以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建设用地也要按照实地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年底变更调查时予以变更上图。
2.4.3.2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以GIS平台为基础,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系统应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和处理、数据分析和管理、数据更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数据交换、备份和维护以及土地登记等功能。
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宗地统一代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貌数据以及注记等要素;属性内容与数据结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为保证数据库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依据地籍变更登记要求,对于宗地合并、分割、调整、征收等发生权属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数据库。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基础,将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成果加入数据库中,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建立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5工期要求:201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6 质量要求:通过省、市级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3.3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
3.4投标人应是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豫土集办〔2012〕6号文上公布的单位;
3.5拟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7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
5.1时间: 2013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年 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2:00 时,下午 14:00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评标时进行审验,若不能出示原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5.2领取方式: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将发售招标文件
5.3提交要求:投标单位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按顺序排列,以WORD文档格式用一个附件发送至以下信箱:ybqzhaobiao@163.com,不接收单张发送的附件。并依据以下要求填报,否则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
主 题:某某公司参加 “**项目”报名资料
信件内容: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不被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14 日14: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地 址:伊滨区管委会(李村镇上庄村)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525902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刘珊
电 话:13663818380
传 真:0371-6599 3320
日期: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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