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
包 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财政资金 (人民币万元) 备注 1 高级综合型肺功能仪 1 100 接受进口产品 数字化牙科口内影像板扫描仪 1 接受进口产品 病床 30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 质量保证期 验收合格后36个月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项目已获得进口论证审批。 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 时 间:2013年12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一层 (4) 联 系 人:高冬冬 (5) 电 话:0086-10-64489299 (6) 收 款 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7)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8)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8) 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唯一授权书 (9)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月13日9:30(北京时间),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1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7.开标时间:2014年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1层,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9.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合计(满分)10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0. 招标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 (2) 地 址: (3) 联系人姓名: (4) 电 话: (5) 传 真: 1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1层 (2) 联系人姓名:高冬冬 (3) 电 话: 010-64489299 传 真: 010-6448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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