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梅河水系景观工程设计,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梅河水系景观工程设计;
2.2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次梅河生态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S102至南水北调总干渠倒虹,全长7.37km。河道蓝线控制范围为70~100m。整体梅河水系景观设计,慢行交通体系(包括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及道路断面设计,重要区域及节点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小品、广告、雕塑、路灯等)设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4企业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1份业绩合同(年份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月20日至2013年 12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
(注:报名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迪、巴艳会
电 话:0371-56567267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刘丹
电 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件:xingdazx@163.com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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