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至2014年公交场站建设维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至2014年公交场站建设维修项目已由长财城函【201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地面工程
二标段: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练车场工程
三标段: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吨沼气新建工程
四标段: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度亭工程
五标段: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站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11月25日开工,计划2014年05月15日竣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2012年度)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2012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亏损;
3.5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次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年11月01日至2013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5)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6)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1 月 21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媒体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工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传 真:0431-8676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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