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1室 (88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0538-8669206
联系人:宗灵 龙海凤 13468006908 18853854317
E-mail:lczhb5ta@163.com
三、采购监督单位: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消防器材采购
2、项目编号:LCTAZB2013-114
3、项目简介:本项目共分三包,各供应商可选择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包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各包内容为如下:
01包 基本防护类消防装备,包括消防头盔、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消防腰斧等;
02包 特种防护类消防装备及破拆装备,包括消防员隔热防护服、一级化学防护服、防蜂服、移动供气源、强制送风呼吸器、液压破拆工具组等;
03包 其他消防员防护装备,包括机动消防泵、移动式消防遥控炮、可燃气体检测仪、救生抛投器、粘贴式堵漏工具、移动照明灯组、灭火救援指挥箱等。
以上各包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消防器材装备生产经营权或代理销售权,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需提供“3C”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12 月23日至 2013 年 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其他: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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